一、工伤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责任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一般来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证据和相关部门的认定来确定。若有疑问,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工伤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分不同情形。
一般情况下,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责任主体。当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其已缴纳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存在劳务派遣情形时,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工伤的,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单位违法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此外,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工伤认定中单位与个人责任如何划分
在工伤认定里,单位与个人责任划分如下:
单位责任
申报义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举证责任: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单位拒不举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个人责任
配合调查:个人应如实提供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材料和信息,配合单位和社保部门的调查。
及时申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我们探讨工伤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时,要知道它涉及多方面考量。首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此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还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况。工伤责任认定标准关乎职工权益,若您对其细节、特殊情况认定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工伤责任认定标准相关问题,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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