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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的工伤还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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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544人看过
导读:十七年前的工伤一般难以获得赔偿,工伤认定申请有1年时间限制,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3年,超20年法院不予保护,十七年前工伤远超时限。若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需具体分析,但维权难度大。解决措施包括收集当年工伤证据,与单位协商补偿,咨询律师评估法律途径方案。
十七年前的工伤还能赔偿吗

一、十七年前的工伤还能赔偿

1.十七年前的工伤一般难以获得赔偿。工伤认定申请有1年的时间限制,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即便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等也应在1年内直接申请。同时,《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20年法院不予保护,十七年前的工伤远超这些时间限制。

2.若存在不可抗力、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时效中止、中断情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因时间间隔太久,维权难度非常大。

3.解决措施和建议:首先可收集当年工伤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看能否达成补偿协议。也可咨询专业律师,评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可能性和具体方案。

二、十七年前工伤赔偿过时效还能主张吗

一般而言,十七年前的工伤赔偿已过主张时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十七年时间远超上述时效规定,若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从程序上,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可能不被受理;从实体上,即使进入诉讼程序,对方以此进行时效抗辩,主张也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不过,若单位自愿赔偿,法律并不禁止。

三、十七年前工伤过了时效还能获赔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十七年前的工伤已远超该时效,正常走工伤认定程序获赔较难。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有证据证明未及时申请是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等不属于职工自身原因导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此时仍有机会进行工伤认定获赔。

此外,还可尝试与单位协商赔偿,或依据民事侵权相关规定,看能否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但也可能面临诉讼时效等问题。

当探讨十七年前的工伤还能赔偿吗这个问题时,除了了解能否赔偿,还有相关的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认定可以获得赔偿,赔偿的标准和范围如何确定。一般来说,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等项目,但具体数额会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和当地的规定有所不同。另外,赔偿的流程也是需要知晓的,从提交申请到最终获得赔偿,期间涉及多个环节。如果你对十七年前工伤赔偿的标准、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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