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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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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1 · 1356人看过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承担主体有别。治疗工伤的医疗等费用、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本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则由单位承担。
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承担主体如下: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上述本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二、工伤导致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谁担

工伤导致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需分情况来看。

若在工作中因第三人侵权造成职工人身损害且构成工伤,职工既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也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相应待遇。而侵权第三人应按照《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例如,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被第三人车辆撞伤,职工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赔,同时也能要求肇事司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过,医疗费等费用不能重复赔偿。

三、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法律上如何规定

工伤期间待遇主要有两方面。

医疗待遇上,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探讨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时,我们还需关注与此紧密相关的问题。其一,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所有的工伤费用都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其二,对于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产生的合理康复费用,也属于工伤费用范畴,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同样可按相应规则确定承担方。工伤问题错综复杂,涉及的费用承担和后续处理细节众多。如果你对工伤费用承担的具体情形、责任认定过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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