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好了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在经历过工伤鉴定程序之后,倘若用人单位并未给予相应的赔偿,您有权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确实在该公司有过任职记录,例如劳动合同、员工工号牌以及制服等物品均可作为参考依据。接着,务必提交能够证实您为公负伤的相关凭证,比如同事或工作伙伴的证词,或者病历资料等。借助这一系列的证据支撑,您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的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请求,随后由他们对您的伤害程度进行级别评定。
最后,通过劳动仲裁环节,依法行使相关权利,要求用人单位对您遭受的工伤损失进行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好了不上班可以吗
工伤康复痊愈后需履行职责。鉴于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已满,便应及时返回岗位上继续工作。
至于工伤员工何时重返职场,这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并无直接关联性。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员工需要暂停工作以接受相关医疗救治,待此阶段结束后,便应当立即恢复正常工作状态。若未能按时复职,用人单位有权停止发放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如逾期未归,可视为旷工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完成工伤鉴定之后,倘若用人单位并未能做出相应的赔偿,您有权向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首先,必须妥善地收集相关用以证明您与该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文件,例如劳动合同、工作编号牌等等。其次,您需要提供充分的工伤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以及医疗记录等。接下来,请携带以上所有证据前往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待经过专业评估和等级评定之后,便可以通过仲裁程序向用人单位索取因工伤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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