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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60日内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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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1 · 1642人看过
导读: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期限为雇员受伤之日起30日内,逾期则丧失申请权,但受伤雇员本人仍可在1年内自我申报。因此,关于“申报工伤是否需经过60个工作日”的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60日内怎么计算

一、工伤认定60日内怎么计算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之相关规定,关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期限要求为:

自雇员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算,至之30日之内;

若超出此范围,用人单位则丧失申请工伤的权利,然而对于受伤雇员本人,仍有权利在意外伤害事件发生之后的1年内进行自我申报工伤的步骤。

因此,就“申报工伤是否需要经过60个工作日”这一问题而言,并不存在明确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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