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民法典中人生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竞合吗

民法典中人生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竞合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391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人生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竞合吗,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况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中人生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竞合吗

一、民法典中人生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竞合吗

并非所有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都可以竞合,例如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不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是否可以竞合,取决于劳动者受到损害的原因,如果是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求加害人赔偿人身损害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工伤赔偿标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赔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