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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等级不够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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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3941人看过
导读:也是有赔偿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医疗费用、因不能工作的停工留薪待遇,同时还有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一般在申请时就可以与用人单位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工伤鉴定等级不够有赔偿吗?

一、工伤鉴定等级不够有赔偿吗

工伤鉴定不上等级有也是有赔偿的。工伤分为十个等级,根据等级的不同,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的金额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但如果没有到认定的等级,也是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以及住院期间的疗养伙食费的。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鉴定一般是针对于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致残才会实施的行为,如果劳动者的伤情不足够评残,那么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对于本人在医院花费的开销可以由单位来进行承担,如果购买有工伤保险,那么这笔费用就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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