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中,难免会遇到意外受伤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伤。有些职工在受伤后,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身体难以承受原工作强度,或者对工作环境产生恐惧等,会选择辞职。可这时候就会纠结,辞职以后还能不能申请工伤鉴定呢?毕竟工伤鉴定关乎着后续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接下来,就详细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鉴定辞职后能否申请
工伤鉴定辞职以后是可以申请的。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即使辞职了,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然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比如小李在一家工厂工作时受伤,之后他因为身体原因辞职了。在受伤后的一年内,他依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二、申请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可以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者到其办公地点领取。其次,需要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另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也是必不可少的。
以小张为例,他在一家公司上班时受伤,辞职后申请工伤鉴定。他准备了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工伤认定申请表,顺利提交了申请。
三、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
申请工伤鉴定,第一步是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所需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比如小王申请工伤鉴定,提交材料后,社保部门发现他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要求他重新提供。小王补充材料后,社保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最终作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
四、辞职对工伤赔偿的影响
辞职可能会对工伤赔偿产生一定影响。一般来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辞职后获得的赔偿与在职时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小赵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他辞职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鉴定完成后,还会面临赔偿金额协商、赔偿款发放等问题。如果在这些过程中遇到用人单位不配合、赔偿金额不合理等情况,该如何应对呢?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图平台上有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工伤赔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