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税收征管罪 > 非法出售发票罪 > 非法出售发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二、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

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粟,伪造该类发票,除了要将发票本身制成和真发票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

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此外,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请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据此,如果印制发票企业未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私自接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音位或个人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委托,而印制发票的,也应是擅自制作的行为。

2、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没有此种特征的行为如租用、转让、赠与等,就不是出售。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开叫卖、大声吆喝、走街串巷、拦截强卖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货,邮寄、托运、托带均可。非法出售的发票,其来源有二:一是自己伪造、擅自制造的;二是盗窃、骗取、买入、拾得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出售的发票不限于假发票,真发票亦可,如擅自制造的发票,尽管其行为是非法的,但其制造出来的发票却是真实有效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

四、主观要件

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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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4:58:59

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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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不统一,各地依自身情况制定,通常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这能使补偿标准更贴合土地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同样由省级行政区制定,被征收人可关注当地政府相关文件获取具体标准。 4.建议被征收人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动态,了解补偿标准。政府应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被征收人清楚知晓自身权益。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障补偿资金合理发放。

2026-06-04 02:00:29

土地征收是否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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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虽然土地征收行为本身通常无需公证,因为其合法性和有效性由行政程序保障,但征收补偿协议方面,当事人可申请公证,以此增强协议证明力,预防纠纷。 (二)对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开展证据保全公证,能固定证据,防止后续双方就现状产生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等公证事项。征收补偿协议属于合同范畴,当事人可依此申请公证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6-06-03 19:29:14

想了解,无主坟地征收款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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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问题找住建局物业科投诉。房屋质量保修期内开发商负责维修防水保5年。拆迁补偿不服收到征收决定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行政诉讼。宅基地违建先停工去乡镇国土所咨询能否补办手续。漏水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修保留报修记录如拒修去住建局质监站投诉。

2026-06-02 06:30:37

拆迁中土地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情况 (1)拆迁土地赔偿标准并非统一固定,各地会根据自身经济发展、土地类型等因素来制定相应标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2)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一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法律提醒 不同地区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差异较大,遇到相关问题时,需仔细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文件。若对补偿标准有疑问或存在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6-01 16:24:56

关于征收土地买社保的政策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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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涉及社保政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各地具体实施办法。首先,政府征收土地时,会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其他方面,会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土地征收面积等因素,确定社保补贴标准和方式。再次,被征地农民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最后,各地政策细节有差异,建议关注当地具体规定。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30 06:42:19

土地动迁款迟迟未发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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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看安置补偿协议。仔细核对协议里动迁款支付时间、方式等条款,确定动迁部门是否违约。 (二)与动迁部门协商。在协议约定期限已过而动迁款未发时,主动和动迁部门沟通,询问未发放原因,要求按协议支付。 (三)向政府部门反映。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收集安置补偿协议、土地权属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请求协调。 (四)走法律途径维权。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动迁部门履行协议支付动迁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6-05-29 21:32:44

我家的基本农田被人家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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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证据证明呢???

2026-05-28 02:18:55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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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解决:与征收方沟通补偿争议,达成一致后签协议。 (二)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可让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调解机构主持和解。 (三)申请行政复议:对补偿决定等行政行为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申请,机关会审查并作决定。 (四)提起行政诉讼:上述方式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 (五)收集证据:处理纠纷时,收集保存土地权属证明、征收公告、补偿协议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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