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依《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150条之规定,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要件

本罪是故意犯罪。这种故意在生产环节上表现为,对所生产的电器、压力容器等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采取放任的态度,或者明知所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标准而仍然继续生产的;在销售环节上表现为,明知所销售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而仍然予以出售的。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如虽然严格要求了产品质量,但因为某一疏忽行为而导致出现了不合格产品的,或者销售了不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等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犯罪目的,一般来说只能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必须指的是、造成严重后果不是本罪行为人之主观追求,更非犯罪目的,但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基本上是处于放任的主观心态。假设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则构成一种性质的更为严重的犯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否则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此,《产品质量法》第8条规定:“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国家还通过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了这些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监督抽查的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许可证制度。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即侵犯了国家对这类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这类产品若不符合质量标准,往往会危及人身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

(四)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产品。

1、所谓电器,是指各种电讯、电力器材和家用电器,如电线、电缆、电热器、电饭锅、电视机、收录机、音响组合、录像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风扇等。

2、所谓压力容器,是指储存高压物品的容器、如高压锅、压力机、氧气瓶、压力洗衣机等。

3、所谓易燃易爆产品,是指容易引起燃烧或者爆炸的物品,为锅炉、闸门、发电机、煤气制造系统的煤气发生炉、煤气罐、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等。

4、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是指除上述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以外的产品,如汽化油炉、汽水瓶、啤酒瓶等。这些产品都具有共同特点,即危险性、危害性、破坏性强,一旦发生事故,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可能造成极大损失。正因为如此,国家对这类产品制定了严格的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不仅仅是一般的质量标准。

这些产品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所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国家或者某一行业的主管部门围绕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而就某一类产品的质量所规定的具体指标,该标准因产品的不同而不同。

所谓国家标准又称强制标准,是指具有全国性意义的统一技术标准。其必须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草案,根据不同专业的标准,分别由有关部门审批和发布。就本罪而言,产品均属工业产品及军民通用产品,因此,应当报国家标准总局审批和发布;特别重大的,则报国务院审批。所谓行业标准,又叫部门标准或推荐标准或专业标准,是指全国性的各专业范围内的统一技术标准。其由国务院所属各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审批和发布,并报送国家标准总局备案。如果生产、销售的是没有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一般性带有燃爆性质的产品,即只有企业标准的产品,就不构成本罪,但这并不排除其行为可能构成他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

本罪为结果犯,其不仅要求有生产、销售上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而且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可构成本罪。如果仅是具有上述行为,而没有严重的后果,即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或虽有危害结果但不是严重的危害结果,也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也是他罪。根据本法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上述产品,如不构成本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构成本罪,根据其销售金额,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则按该条规定的法条竞合的处罚原则即重法优于轻法原则,依照处刑较重的罪定罪量刑。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实施生产或者销售行为之一的,均可构成本罪。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定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生产又销售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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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9:37:46

法院判出缓刑用人单位<企业)会开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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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缓刑,企业不一定会开除。根据法律,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是必须解除。若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被判刑企业可解除合同,企业可能会开除;若没相关规定,企业可能选择不开除。解决方案是员工可与企业沟通,说明自身情况和对工作的态度,争取企业理解;企业也应综合考虑员工表现和岗位重要性等再做决定。

2026-02-04 12:54:58

劳务派遣提前终止协议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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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务派遣提前终止协议分法定情形和无正当理由两种情况,法定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无正当理由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处理好劳动者后续安置及离职手续等事宜。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出现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法定情形提前终止劳务派遣协议时,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属于违约行为,需按照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可能涉及支付违约金。在此过程中,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安置劳动者,保障其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还需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如果在劳务派遣提前终止协议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6-02-04 04:16:49

劳务派遣期间无故被辞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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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证据要全面,劳动合同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条可体现工资发放情况,工作证证明身份,辞退通知是被辞退的直接证据,聊天记录若能反映相关情况也可作为补充,这些证据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二)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积极沟通协商,根据工作年限合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工作每满一年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无故辞退需支付二倍赔偿金。 (三)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6-02-04 02:29:52

劳务派遣员工年休假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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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务派遣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享受年休假,天数依累计工作时间确定,无工作但获报酬天数计入累计工作时间,有协议从约定,不安排年休假需支付300%工资报酬。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劳务派遣员工和一般劳动者一样,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年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时间来定,累计工作1-10年,年休假5天;10-20年,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年休假15天。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但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会算入累计工作时间。如果劳务派遣协议对年休假有特别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要是用工单位不安排年休假,要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如果您在劳务派遣年休假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4 01:03:58

想了解,劳务关系死亡赔偿标准具体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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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取决于当事人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等,这类纠纷更重要的是责任比例划分问题。

2026-02-03 14:42:48

劳务派遣9年遭辞职会有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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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单位时,员工通常没有经济补偿,此时员工等待派遣单位重新安排工作。 (二)若派遣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派遣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工作9年就支付9个月工资。 (三)若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支付18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6-02-03 13:40:39

我在北京上班,签合同和医保是写现住地址,还是身份证地址?

最近回复:

你好,签合同建议填可收件的现住地址并补充身份证地址,医保按参保登记要求填实际居住地址,虚拟地址不可用,地址变更要及时书面更新。

2026-02-03 11:51:30

劳务派遣人员非因工死亡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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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责任: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按派遣协议确定责任,通常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负主要处理责任。 (二)支付待遇:派遣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申请流程:家属向派遣单位申请,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待遇。 (四)赔偿责任:派遣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致使家属无法享受待遇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家属可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协商补偿,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6-02-03 08:06:23

劳务派遣解约时需不需要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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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工单位方面 当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被退回,用工单位不用赔偿。若因经济性裁员等合法原因退回,用工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劳务派遣单位方面 劳动者有过错时,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无需赔偿;若因自身破产等原因解除,或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6-02-03 02:58:39

逆向派遣的认定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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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逆向派遣可关注派遣动机,当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规避法定义务实施派遣,有逆向派遣嫌疑。 (二)查看派遣关系形成过程,正常是派遣单位先与用工单位签协议,再招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逆向派遣是劳动者先在用工单位工作,后被要求与派遣单位签合同。 (三)结合实际用工情况,若劳动者工作场所、内容等未变,仅合同主体变为派遣单位,可能构成逆向派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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