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市场秩序罪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首先应当严格划清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的界限

实践中经常发生一些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有假冒伪劣的情况;或者新闻媒体对一些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差的生产、经营者予以公开披露、曝光的,对于这类正当批评,即使揭露的事实中有部分出入,但是,由于其基本事实的属实,上述公开披露、曝光的行为应当属于合法行为,应予以支持和保护。其次应当严格划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在审判实践中,要以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认定罪与非罪,对于那些确实具有损害商誉性质的行为,应当鉴别其危害程度,如果确系情节显著轻微,损害后果不大的,可依照《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13条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2、“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

“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是损害本罪的“量”的规定,属于该罪犯罪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涉用至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所谓“重大损失”,应当指侵害人实施的损害行为,造成他人商誉贬值,进而使他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在认定这一侵害结果时,首先要确认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之行为负刑事责任。其次,要准确地界定损失范围,确定损失是否为重大。

所谓损失的范围,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

(1)客户退货损失;

(2)滞销压库损失;

(3)为正名所进行宣传耗费的损失;

(4)预期利益和停产期间的损失。

所谓“其他严重情节”,应当是指除上述给被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以外的各种综合性评判指标,一般要包括侵害人主观方面恶性的深浅,行为次数的多少、行为方式恶劣与否、社会影响大小、有无同种劣迹等等,应当在实践中加以摸索、待成熟后作比明确司法解释为宜。

二、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在认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时,应当划清与诽膀罪的界限。本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该两种罪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都有十分相似之处。

二者的区别最主要体现在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通过“诽谤”的方式侵犯竞争对方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后者则是通过诽谤侵害公民的人格。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侵害人的诽谤行为针对企业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本人的,就应当具体分析行为的特征和侵害人的主观方面特征,来确定罪名。侵害人如果以排挤竞争为目的,捏造并散布虚伪的事实,但同时指向商业信用主体和其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本罪。如果侵害人为发泄个人不满,蓄意贬低企业负责人个人的,应当认定为诽谤罪。如果一行为既贬低企业又贬低个人的,应以想像竞合原则处理。如果是数行为既触犯诽谤罪又触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之数客体,则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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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52:44

组织人喝酒然后打架组织人要不要负责?,想了解组织人如何避免酒后发生纠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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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组织者劝酒、挑事、见打架不制止就要赔损担责,无过错、及时拦架一般不用负责。

2026-06-03 18:55:43

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拿凶器殴打但是没有伤应该怎么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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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报警依法处理,对于损失要求赔偿。

2026-06-03 13:41:42

想了解,雇佣司机负全责,雇主可追偿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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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追偿20%比例。

2026-06-03 13:37:52

我买了两瓶褪黑素,但是产品配料上没找到褪黑素这个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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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哪个法律,退一赔三或者退一赔十

2026-06-03 06:25:18

想了解,固定资产丢失怎么处理追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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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丢失需先清查核实资产信息,再依丢失原因追责:若因保管/使用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丢,需按资产折旧后价值承担民事赔偿,内部可予行政处分,涉嫌侵占或失职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若为不可抗力或已尽义务下的第三方犯罪致丢,相关人员无需担责,有保险的可先理赔。

2026-06-02 23:23:18

前朋友为了抢走我对象伤害我,我失忆了,在法律这是她说我和我对象不合适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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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确实很复杂,首先,如果前朋友伤害你导致失忆,这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方面,关于她认为你和你对象不合适,这属于个人主观看法,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再次,如果你们的感情受到影响,建议你和对象好好沟通,共同面对问题。最后,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13:08:10

你好谢律师,我们是夫妻档跟一家衣柜公司干活,老板说是承包关系,干活时老板有现场指挥,和提供工具,公司还压一个月工资,公司聚餐。干活时老公手指受伤了,老板不管不赔偿,说没有劳动关系。我们起诉了劳动关系输了,下一步该怎么办,起诉人身损害有把握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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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刘则通律师。因工受伤是可以认定工伤,索要赔偿的。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程度来判断。并且工伤案件的处理流程是第一步先进行工伤认定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后伤势现在怎样,因为工伤案件的赔偿很大一部分是和伤残等级所挂钩,所以建议你先把详细的医疗材料发给我看看,我们可以帮你计算出一整套详细的赔偿清单及金额,不管之后你是打算和老板协商处理,还是委托专业律师维护权益,都是用的着的。

2026-06-01 22:34:46

一般伤害接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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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2026-05-31 16:59:26

小孩之间的矛盾受到了家长的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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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一般按月领取不能一次性领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具体领取时长与缴费年限挂钩。特殊情况下如自主创业可凭营业执照申请一次性领取未到期的失业金。此外重新就业后剩余领取期限自动终止不能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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