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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第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第七条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

(二)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

(三)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

(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十二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定罪处罚:

(一)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采伐数量在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三)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四)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三条

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

对于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营许可证明,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四条

聚众哄抢林木五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较大”;聚众哄抢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巨大”,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

第十五条

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第十八条

盗伐、滥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问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规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量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量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30立方米或幼树1000—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在林区盗伐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在非林区盗伐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00株以上,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一般可视为“数量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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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0:37:57

你好咨询5级工伤的赔偿问题

最近回复:

五级工伤赔偿包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0%;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规定。解决方案就是先认定工伤,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等级,然后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2-05 09:45:12

老人遭遇工伤赔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最近回复:

1.老人达退休年龄后工作,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不算工伤,可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算。 2.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等。 3.医疗费按实际花的赔,误工费看误工时间和收入,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算。 4.因情况和标准不同,无具体数额,建议收集凭证与雇主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6-02-05 09:24:22

雇员从事雇佣工作受伤赔偿方式是什么

最近回复:

雇员从事雇佣工作受伤赔偿需分情况处理。若雇员无过错或仅轻微过错,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构成伤残还有额外赔偿。若雇员有重大过错,双方按各自过错担责,如故意违规操作致伤会减轻雇主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友好沟通达成一致赔偿方案。 2.若协商不成,雇员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3.双方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5 08:49:05

路人因道路施工受伤赔偿责任归谁

最近回复:

(一)若施工方未设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致路人受伤,路人可收集现场未设标志等证据,与施工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施工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因第三人行为致路人受伤,先找第三人要求赔偿;若施工方有过错,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施工方担责后会向第三人追偿。 (三)若道路管理部门有管理维护缺陷导致路人受伤,可与道路管理部门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则通过诉讼让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6-02-05 08:32:06

工地工人意外死亡应按什么标准赔付

最近回复:

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赔偿分两种情况。若被认定为工伤,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赔,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发给特定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职工生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未认定为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依责任划分和当地标准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明确赔偿依据。 2.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妥善处理。 3.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6-02-05 08:24:05

工伤赔偿标准执行的时间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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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标准执行无固定期限,会随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及各地经济情况变化而改变。法律法规修订涉及工伤认定范围、赔偿计算方式等变动时,赔偿标准随之调整。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工资、物价等数据变化也会影响赔偿标准,地方会依据统计数据定期更新赔偿基数。 2.职工发生工伤,按事故发生时有效的赔偿标准主张权益。若赔偿过程中标准调整,一般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时的标准为准。 3.建议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及时了解当地当时的工伤赔偿政策和标准,确保自身权益。企业要密切关注政策法规变化,准确执行赔偿标准。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和指导,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6-02-05 07:41:37

农民工遭遇工伤伤残可赔多少钱

最近回复: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要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确定赔偿。 (二)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计算伤残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四)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6-02-05 07:25:50

饮酒后工伤死亡赔偿的方式是怎样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饮酒后工伤死亡赔偿的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工伤情形。职工即便符合工伤认定情形,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2)当饮酒未达醉酒标准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近亲属可获多项赔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若因醉酒排除工伤认定,单位无赔偿义务,但可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提醒: 饮酒后工伤认定情况复杂,不同饮酒程度和具体情形会影响结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7:20:33

劳务造成9级伤残可拿到多少赔偿

最近回复:

结论: 劳务关系中9级伤残赔偿数额需结合具体情况核算,包含多项赔偿项目。 法律解析: 在劳务关系里,9级伤残赔偿涉及多个项目。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赔偿;误工费依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计算;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和受害人伤残情况确定。残疾赔偿金受户口性质和当地标准影响,60周岁以下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0%计算。此外,还可能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由于各地标准存在差异,所以具体赔偿数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核算。如果对劳务关系中9级伤残赔偿的具体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5 07:19:03

非工伤十级伤残能获得多少赔偿

最近回复:

结论: 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需按人身损害相关规定确定,赔偿项目多,具体数额因多种因素而异,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法律解析: 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相关规定执行。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不过,由于地区经济水平、个人收入状况、实际花费等不同,具体赔偿数额会有很大差异。如果遇到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问题,由于涉及的法律规定和计算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计算赔偿数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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