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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多久算恶意欠薪

时间:2025.02.2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484人
律师解析: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算是恶意欠薪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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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杨律师

重庆金牧锦扬(沙坪坝)律师事务所

蓝杨律师,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思维敏捷,遇事冷静,对待案件细致入微,对待当事人真诚热心;执业以来多次受到当事人好评认可,把自己的特长和律师的使命相结合努力使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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