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务派遣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带薪
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
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
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
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
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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