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
李学勇律师(183-3868-7569),男,汉族,2005年毕业于河南大学,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专业理论素养,办案谨慎,注意细节,责任心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李学勇律师执业于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为该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执业为民,为困难、弱势、低收入群体服务的执业理念;勤勉、谨慎的执业。依法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多起民商、刑事辩护类的案件,并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办案技巧及业务水平。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用心、尽心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期间办理的多起民商事纠纷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多次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一致好评,为当事人提供了诸多积极、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学勇律师主要擅长各类民事经济法律纠纷的处理,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各类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等。李学勇律师始终秉承“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一如既往地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职业理念,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为执业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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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能否冻结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问题尽管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予以冻结并享有限期一年的处置权力。然而,在被执行人未能如约履行已由法院判定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法院便可依法采取措施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锁定并停止发放相关款项,旨在阻拦被执行人可能试图进行的资产转移行为。

公积金乃属于职工缴费所构成的长期性住房储备资金,具备社会保障性质,并不等同于私人拥有之独特资产,可任意挥霍处理。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置房产时,只能填写一位或两位(即夫妻双方)的户名。

农村自建房未获房产证如何提取公积金有关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述:首先,当事人需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提取请求,由用人单位对其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开具相应的提取证明。其次,当事人需携同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提取证明等一系列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申请。随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于接收到申请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提取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当员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后,他们有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用来偿还公积金贷款,但需注意的是,这部分资金仅限于用于偿还贷款,不可用于其他用途。通常情况下,这些款项将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以完成实时还款。1.如果员工在购买房屋时并未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也没有进行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那么他们完全有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购房之时提取其账户内相应的公积金余额。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另一方有权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都处于婚姻关系中,且一方购买房产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那么另一方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文件提取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或支付购房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