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60岁以上的人不隶属
劳动关系,不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
年满60岁的人应当
退休,依法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具有
劳动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60岁以上的人打工,按劳动关系处置。工作中发生意外收到伤害的,按
人身伤害赔偿,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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