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
孟艳律师,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孟艳律师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任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某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的企业法律顾问。孟艳律师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孟艳律师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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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如果雇主连续三个月没有按照合同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那么就违反了契约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是因为雇主没有按时支付补偿,这严重侵害了员工的生计和合法权益。因此,员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要是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员工却不签,那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可要是单位降低条件续签,员工不签,或者双方都不想续签了,那单位就要给经济补偿。

在无劳动者过错情况下,企业解除雇佣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以下情况例外: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拒签续订,达到退休年龄者,雇佣不满1个月未获员工明确回应,以及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企业在这四种情况下无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经济补偿问题,视情况而定。单位未续签需补偿劳动者,满一年一月工资;单位主动不续签,同额补偿;劳动者依法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遭拒,单位可能违法,每满一年两月工资。员工自行决定不续签,如单位维持或提升条件,无补偿;如削减条件导致解约,劳动者有权索要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