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十年,
单位不续签合同,应
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满十年给十个月。
月工资是指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
工资。
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
2.劳动者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单位拒绝
续签,可能
违法,需按
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
赔偿金,即二十个月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已满十年,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拒绝与小朱续
签合同。小朱认为自己工作满十年,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而单位则称小朱月工资过高,不应按其实际工资计算补偿。小朱提出自己符合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单位拒绝续签属于
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在单位干满十年后单位不续签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小朱工作满十年,单位需支付十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若小朱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小朱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单位拒绝续签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二十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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