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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违约金有效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68人
律师解析:
1.通常,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违约金部分有效。
在培训服务期约定里,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员工约定服务期。
若员工违反,要按约定付违约金,且数额不超培训费用。
2.竞业限制约定方面,单位和员工可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
单位能与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解约后按月给经济补偿
员工违反约定,需付违约金。
3.除以上两种情况,单位与员工约定的违约金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与小朱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除了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相关违约金约定外,还额外约定若小朱提前离职需支付高额违约金。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因个人发展想提前离职,公司要求小朱按合同支付全部约定违约金,小朱认为额外的提前离职违约金不应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违约金一般部分有效。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不超培训费用的违约金;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
2、本案中,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法定情形外,公司与小朱约定的提前离职违约金无效。所以小朱无需支付额外的提前离职违约金,仅需根据法定情形判断是否支付对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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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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