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变更劳动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么

变更劳动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么

时间:2025.07.3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84人
律师解析:
1.原则上,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这样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2.不过,若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实际履行变更后的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内容不违法,司法实践中也会认定变更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因业务调整,想变更小朱的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公司口头告知小朱新的岗位和薪资,小朱当时未提出异议并开始在新岗位工作。但几个月后,小朱觉得新薪资不合理,要求按原合同执行,公司则认为小朱已接受变更。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公司仅口头通知变更,未采用书面形式,存在程序瑕疵。
2、虽然小朱未提出异议并在新岗位工作,但这并不足以认定其已明确同意变更合同内容。小朱有权要求公司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应承担未书面变更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