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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关于辞职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5.07.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957人
律师解析:
1.劳动者主动辞职
正常情况下,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单位可离职;
试用期提前三天说就行。
若单位没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没按时发工资,劳动者可马上离职。
2.单位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等,单位可直接解除合同
3.单位无过失性辞退:
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多给一个月工资,比如劳动者生病不能工作等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结束后不久,他觉得工作内容与预期不符,且公司经常要求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小朱想辞职,公司却以小朱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还表示若小朱强行离职将扣发工资。小朱则认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自己可即时解除合同。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但本案中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所以小朱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小朱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并扣发工资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朱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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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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