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因
工伤引发
劳动纠纷,
当事人自知道权利受损日起1年内可
申请仲裁。
2.工伤发生后,职工先认定工伤,再做
劳动能力鉴定,有
赔偿纠纷时在
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
3.仲裁时效内遇
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申请,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4.
劳动关系存续时,拖欠
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时效限制;
关系终止,则应在终止日起1年内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遭遇工伤,公司虽承担了部分
医疗费用,但对后续
赔偿问题一直拖延。小朱在工伤发生8个月后,因突发重病住院治疗3个月,无法申请仲裁。病愈后,小朱准备申请仲裁时,公司却以已过1年仲裁时效为由拒绝赔偿。同时,小朱还存在公司
拖欠其劳动报酬的情况,目前小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尚未终止。
案情分析:1、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工伤纠纷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小朱工伤发生8个月后因重病住院3个月,此为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小朱申请仲裁未过时效。
2、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小朱与公司劳动关系未终止,其就拖欠劳动报酬申请仲裁不受1年时效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