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没和
劳动者签书面合同,要从用工满1个月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每月付
双倍工资。
2.用工满1年还未
签合同,除付11个月双倍工资,从满1个月次日至满1年前一日都要付双倍工资,且视为满1年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应马上
补签。
3.员工可收集考勤、
工资凭证等证明
劳动关系的
证据,先和单位协商
赔偿,协商不成就
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某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与其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小朱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期间公司仅正常支付工资。小朱认为公司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而公司则称双方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无需额外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打算维权。
案情分析:1、依据《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小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外,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向小朱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且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与小朱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小朱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与公司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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