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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工伤医疗费改哪里赔偿

时间:2025.07.29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203人
律师解析:
1.若交通事故侵权方已足额赔偿医疗费,依据补偿填平原则,工伤保险基金一般不再重复支付。
2.若侵权方未足额赔偿或未赔偿,按《社会保险法》,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基金向第三人追偿。
3.用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由其支付待遇;
若不支付,先从基金支付,再由基金向单位追偿。
总体而言,先由侵权方赔,不足或未赔时可申请基金支付,最终向责任方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认定构成工伤。交通事故侵权方小胡仅赔偿了部分医疗费,剩余部分未赔偿。小朱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小朱要求单位支付剩余医疗费,单位拒绝支付。小朱遂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该笔费用。

案情分析:

1、由于交通事故侵权方小胡未全额赔偿医疗费,根据相关规定,小朱可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剩余医疗费。因为医疗费属于实际损失,遵循补偿填平原则,在侵权方未足额赔偿时,工伤保险基金可进行补充支付。
2、小朱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拒绝支付,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小朱所在单位进行追偿,以保障基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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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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