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因业务减少裁掉孕妇,这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单位不能因经济性
裁员等
解除合同。
2.孕妇维权有两个办法。
一是要求公司继续
履行合同,恢复
劳动关系,正常发
工资到哺乳期结束。
3.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公司需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赔偿金。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名怀孕女职工,在某公司工作多年。近期公司以业务减少为由进行裁员,将小许列入裁员名单,解除了与她的
劳动合同。小许认为公司在自己孕期解除合同不合法,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经济性裁员等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因业务减少裁员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小许有两种维权选择。若她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恢复劳动关系,并正常支付工资至哺乳期结束;若她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许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小许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小许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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