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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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就要看他们有没有继承到遗产,还有遗产值多少钱了。如果他们继承到了遗产,那就按照上面那条法规说的,他们也只能用继承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去还债。但如果他们没继承到遗产或者选择不要遗产,那他们可能就不用还债了。所以另一半到底要不要还债,就看他们有没有继承到遗产,还有遗产值多少钱了。如果他们继承到了遗产,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还债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法律条例规定,若借贷方未能按照合约所明确的归还期限偿还借款,那么依照契约条款或我国相关法令规定需向出借人支付逾期利息。换言之,如有借贷者借用资金后故意拖延或拒绝按约偿还债务,其将要负担包括支付逾期利息在内的相应责任。关于逾期利息的详细计算方法及金额,通常会在借款协议中有明确规定;若协议中未作明确说明,则应参考我国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各继承人均需在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债务。若继承人们选择放弃对财产的继承权益,则他们无需对此前产生的任何债务负担起清偿责任。因此,倘若借款人的配偶选择承袭遗产,那么她必须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度之内,对借款人所遗留下来的债务进行偿还。反之,如她决定放弃继承权,便无需对这笔债务负有任何偿还义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是指实施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严重残疾。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债权人通常不会插手公司的日常运营,主要的权利是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和利息。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在债务报告或债权形成过程中发现了违法行为,债权人需要承担报告的义务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