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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长短由什么决定的

时间:2025.07.2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35人
律师解析:
1.劳动合同期限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长短。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法律规定上限:
法律对试用期有明确上限要求,像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双方协商一致
试用期的具体时长也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能突破法律规定的范围。

案情回顾:

小朱到一家公司应聘,面试通过后公司告知他试用期为6个月。小朱认为试用期过长,觉得不合理,与公司沟通,公司称这是根据规定来定的。小朱对此存疑,不明白试用期长短到底由什么决定,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该公司应结合与小朱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试用期长短,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小朱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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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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