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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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行期内,若欲离职,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雇主。具体规定如下: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日通过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从而终止与该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2、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报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享有合同解除权,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职员,都有权提前设定通知期限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为: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内员工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这保障了劳动者的自主离职权利。

员工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若公司不批准,员工仍可依法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只需提前三日递交书面辞呈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做好工作交接,并要求公司结算工资。若公司拒付工资,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试用期员工离职,通常需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申请。但如遇公司欠薪、违规操作、劳动保护不到位等侵害员工权益的情况,员工可立即终止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这些情况均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保护自身权益,选择即刻离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欲提前解约,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能单独设立。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薪资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或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