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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两次合同后第三次是否可以选择不续签

时间:2025.07.1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1.续签两次合同后,员工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签,若员工不续签,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需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员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订立。
若单位违规不订立,需自应订立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已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合同到期前,小朱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公司却以岗位调整为由拒绝订立,仍要与小朱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朱不同意,双方就劳动合同续签类型产生争议。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小朱不续签固定期限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未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本案中小朱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拒绝订立,违反了该规定。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向小朱支付相应的二倍工资。同时,若小朱要求经济补偿,公司拒绝支付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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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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