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N”为
经济补偿,根据
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用人单位依规
裁员,像企业
破产重整时,要支付“N”补偿。
2.“+1”是
代通知金,即多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裁员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得支付“+1”。
3.“2N”是
违法解除合同的
赔偿金。
单位违法解除,如
无故辞退、辞退孕期职工,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约,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按“2N”
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满3年,月薪5000元。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进行裁员,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便辞退了小朱。小朱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自己,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2N”标准支付赔偿金;而公司则认为是按规定裁员,只愿支付“N+1”的补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裁员,如依照
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应支付“N”经济补偿,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还需支付“+1”代通知金。本案中公司若能证明是依规裁员,应支付小朱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N),并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1)。
2、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若不要求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按“2N”标准支付赔偿金。若公司无法证明是依规裁员,无正当理由辞退小朱,就属于违法解除,应按“2N”标准,即支付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