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上班途中摔倒骨折,要认定为
工伤是有条件的。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在
上下班路上,若因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伤,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要是只是自己不小心摔倒,而且本人对摔倒负主要责任,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因为不符合规定里“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核心条件。
不过,如果摔倒过程中有第三方因素介入,比如道路设施存在问题导致摔倒,并且经过认定本人并非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就可以
申请工伤认定。
当遇到这种可能符合
工伤认定的情况时,需要收集摔倒现场的相关
证据。
具体证据类型有监控视频,它能直观还原摔倒时的情况;
还有
证人证言,目睹摔倒过程的人提供的信息也很关键。
收集好证据后,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终由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属于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摔倒骨折。小朱认为自己应认定为工伤,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则认为,小朱是自己不慎摔倒,本人对摔倒负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工伤条件。而小朱称是因为道路有坑洼才摔倒,并非自身主要责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若小朱单纯自己不慎摔倒且负主要责任,通常不算工伤。
2、若小朱能证明因道路设施问题等第三方因素导致摔倒,且经认定本人非主要责任,可收集摔倒现场相关证据,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其判定是否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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