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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破产员工如何补偿

时间:2025.06.11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411人
律师解析:
(一)外资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应得补偿标准,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获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获半个月工资补偿。
(二)员工需清楚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自身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
(三)密切关注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企业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先支付员工工资等,再支付经济补偿
(四)员工要及时关注破产清算进程,可通过合法途径如与企业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案情回顾:

外资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员工小朱、小李等人担心自身权益受损。小朱在该企业工作了3年零8个月,小李工作了5个月。企业破产财产有限,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于员工工资、医疗补助及经济补偿的支付顺序和金额,员工与企业破产管理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时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小朱工作3年零8个月,应按4年计算,获得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小李工作5个月,应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2、企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先支付员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及时关注破产清算进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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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企业需要按员工的工资来给予补偿。因为公司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费用;并应当向劳动者支...... 更多>>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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