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书下达且病情稳定后,可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2.职工
工伤治疗后,若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应做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
停工留薪期满或工伤治愈时,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3.伤情复杂难以确定是否稳定的,可延长观察期后再申请。
综合考虑伤情恢复,确保鉴定结果准确,为
工伤待遇确定提供依据。
案情回顾:小何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小何认为自己病情已稳定,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公司认为小何伤情复杂,短期内难以确定是否稳定,应延长观察期再申请,双方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愈,就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小何认为自己病情稳定申请鉴定符合一般规定。
2、对于伤情复杂短期内难以确定是否稳定的情况,可适当延长观察期再申请。公司以小何伤情复杂为由,主张延长观察期也有一定合理性。最终需综合考虑小何的伤情恢复情况,以确保鉴定结果能准确反映其劳动能力状况,为后续工伤待遇的确定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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