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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后无法工作怎么赔偿

时间:2025.05.31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904人
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后无法工作可获赔偿如下:
1.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时长一般按医疗机构证明确定。
2.伤残津贴(构成伤残):
评定伤残等级后,工资降低的可按月领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90%,二级85%,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生活护理费(需护理):
按自理障碍分三等级,分别按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50%、40%、30%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案情回顾:

小何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工伤鉴定后无法继续工作。小何所在单位认为停工留薪期应按单位内部规定确定,时长较短,而小何认为应按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确定。此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小何构成伤残,小何主张按规定领取伤残津贴,但单位认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自己就无需承担其他费用。同时,小何生活需部分护理,要求支付生活护理费,单位对此也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且时长一般以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确定,单位应按此规定执行。
2、对于伤残津贴,经评定伤残等级后,若职工因工伤导致本人工资降低,可按月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不能以基金支付为由逃避自身责任。
3、生活护理费方面,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等级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小何符合部分不能自理情形,应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获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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