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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最晚提出时间是多久

时间:2025.05.3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455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需在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若劳动关系存续,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
3.若劳动关系终止,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大家要结合自身劳动关系状态和权益受损情况判断仲裁时间,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在某单位工作期间,发现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小何起初未在意,继续在单位工作。后来小何离职,离职一段时间后才想起工资拖欠的事。小何认为自己在职时就知道权利被侵害,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可随时提出。而单位则认为小何离职后应在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时效已过。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2、若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在本案中,小何在职时发现工资被拖欠,此阶段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离职后,就应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单位的观点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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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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