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伤残等级初次认定由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职工
工伤治疗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
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及时申请鉴定。
2.申请时要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诊断证明、完整
病历材料等。
3.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
案情回顾:小何在工作中受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他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已对劳动能力产生影响。
小何所在的用人单位却觉得小何恢复得不错,不影响劳动能力,无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小何不顾单位意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了申请表、诊断证明及完整病历材料。
鉴定结果出来后,小何对结论不服,决定申请再次鉴定。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所以小何有权自行申请鉴定。
2、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因此小何可以按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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