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资不发的
赔偿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
无故拖欠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后,它还是不支付,那就需要向
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是应付金额的50%到100%。
举个例子,假如劳动者每
月工资是5000元,单位
拖欠了3个月工资,一共就是15000元。
要是符合前面说的情况,单位除了要支付这15000元工资,还得额外支付7500元到15000元的赔偿金。
其次,要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
违法情形,比如没有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从而导致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计算;
要是不满六个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公司无故拖欠小朱3个月工资,共计15000元。小朱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工资,但公司仍未支付。小朱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公司则认为不应支付赔偿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应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标准是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本案中公司拖欠小朱工资且经责令后不支付,除支付15000元工资外,还需加付7500元到15000元的赔偿金。
2、若公司存在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情形致小朱
解除合同,公司需按小朱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