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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如何规定

时间:2025.05.1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74人
律师解析:
1.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时长有规定:
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超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不超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或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超6个月。
2.同一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算在合同期限内,只约定试用期的,该期限就是合同期。
3.单位不遵守规定,可能要付赔偿金
试用期权益受损,可依法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半的劳动合同,公司却与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小朱认为公司试用期约定过长且辞退不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该公司与小朱签订一年半的劳动合同,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违反了法律规定。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此行为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小朱若认为自身试用期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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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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