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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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规定:根据受害者伤势及医疗机构评估结果确定。营养费指因损伤导致生理代谢变化,日常饮食无法满足营养需求,需从其他食品获取的费用。法律依据为相关交通事故赔偿法规。

工伤待遇中的营养费是有依据的,具体的依据是关于审理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司法解释规定,在17条当中就明确的提到了,如果遭受到他人的伤害而造成人身损害的话,其中就包括营养费用,这里的营养费用必须是必要的。

上海十级伤残的营养费误工费赔付按照政策,营养费是上海居民生活费的百分之四十,而误工费则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确定。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还应当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每天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我们都能够看到的,要求如此密度大的车流量之下还保持一定的车距很多人都根本就做不到了,还有就是有些人驾车穿梭在道路当中,简直就是和在高速路上开车一样的速度,所以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这也是很普遍的,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营养费证明的依据是什么?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