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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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遭遇工伤事故的责任归责问题当劳务派遣雇员遭遇工伤时,其治疗费用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聘用该雇员的企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用人单位需在事故造成损害或受伤者被确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向当地劳动保障主管机关提交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期为雇员缴纳工伤保险金,那么他们将共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乃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用工方式,至于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伤赔偿问题,究竟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抑或是由用工单位负责,则需根据实际情形予以判断。具体而言,情况大抵如下:当被派遣的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内遭遇事故伤害时,如果这是由于用工单位的过失或者故意行为所致,那么就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工遭受工伤的,应当由派遣单位向有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二倍工资。一般情况下,实际用工之日以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