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欠薪逃跑一般会被认定为
恶意欠薪。
恶意欠薪就是用人单位通过
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逃避给
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而且
数额较大,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拒不支付。
要是遇到欠薪逃跑的情况,劳动者有不少办法来维权。
首先,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欠薪。
其次,也能
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要求支付欠薪,还能要求相应的
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已经
涉嫌犯罪,就会被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
刑事责任。
在实际情况中,只要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并且逃跑的事实,基本上就能认定为恶意欠薪。
所以,劳动者在遭遇这种情况时,一定要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劳动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
案情回顾:小许、小李等数名劳动者在小胡经营的工厂工作。工厂经营一段时间后,小胡以
经营不善为由,开始
拖欠员工工资。之后,小胡突然转移工厂财产并逃匿,欠薪数额较大。小许等人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责令小胡支付
工资,但小胡拒不支付。小许等人不知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1、小胡以转移财产、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可认定为恶意欠薪。
2、小许等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小胡限期支付工资;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欠薪及相应经济补偿。若小胡的行为涉嫌犯罪,将被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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