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公司未发放
高温补贴时,
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1.与公司协商:
主动和公司沟通,明确告知公司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且不能用防暑降温饮料来充抵这笔补贴。
2.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和公司协商没有结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旦核实公司未发放高温补贴,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3.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
起诉讼:
劳动者还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像考勤表能证明工作时间,工作证能证实
劳动关系,
工资条能体现工资发放情况等,以此申请劳动仲裁。
要是对
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公司未向小许发放高温补贴,还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为由拒绝支付。小许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支付高温补贴,但公司认为饮料可充抵补贴,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且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此公司行为违反规定。
2、小许在协商无果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小许也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诉讼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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