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
劳动合同法》对
经济补偿有明确规定,其旨在保障
劳动者权益,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等法定情形。
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
工资水平相关:
1.
工作年限计算补偿:
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若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工资的界定: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高工资劳动者的补偿限制: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了解这些规定,劳动者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也可依法依规处理
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与其
续签。小许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公司认为应按3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小许则觉得应按3.5个月工资支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小许工作3年零4个月,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小许平均工资未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应按其实际平均工资8000元计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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