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第三方劳务人员事故死亡后,公司是否担责要分不同情况判断。
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方
如果公司与劳务人员存在
劳务关系,属于接受劳务的一方,那么就要依据《
民法典》来判定责任。
按照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要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比如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像楼梯扶手松动、机器防护装置缺失等,这种情况下公司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责任;
若公司不存在过错,工作环境安全规范、操作流程合理等,那么公司则无需担责。
公司通过
劳务派遣使用劳务人员
当公司是通过劳务派遣使用该劳务人员时,依据《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承担
工伤保险责任。
不过,如果用工单位给被派遣
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所以,若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存在过错,例如强令劳务人员违规操作等,那么公司也需要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小许是第三方劳务人员,在为公司工作时不幸事故死亡。
家属要求公司担责
赔偿,公司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原来,公司情况不明,不确定是接受劳务一方与小许存在劳务关系,还是通过劳务派遣使用小许。
案情分析:1、若公司为接受劳务一方,与小许存在劳务关系,依据《民法典》,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公司存在提供的工作环境有安全隐患等过错,需担责;无过错则不担责。
2、若公司是通过劳务派遣使用小许,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若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有过错,也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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