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达两个月时,
劳动者有权利主张相应的
赔偿和补偿,具体如下:
1.
经济补偿:
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劳动者以此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
赔偿金:
要是用人单位恶意
拖欠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就需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
3.
工资及利息:
用人单位需足额支付
拖欠的两个月工资,并且劳动者还可要求其支付因
逾期支付工资而产生的利息损失。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于去年
入职某公司,工作至今一直勤勤恳恳。然而,公司已拖欠小许两个月工资。小许多次与公司协商支付工资事宜,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小许遂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主张相应赔偿和补偿。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小许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按小许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公司恶意拖欠,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需向小许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此外,公司应足额支付拖欠的两个月工资及逾期支付工资产生的利息损失。小许可先协商,不成可投诉或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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