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雇主责任约定免除的效力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免除雇主对雇员
人身损害责任:
当约定免除的是雇主因自身过错导致雇员人身受到损害的责任时,依据《
民法典》相关规定和立法精神,该约定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
劳动者在
劳动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人身权高于
财产权。
若允许这类免责约定存在,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基本人身安全将无法得到保障,这显然违背了公平原则。
2.免除雇主对非人身损害责任:
要是约定免除的是雇主对
财产损失等非人身损害方面的责任,在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不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况,同时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该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具有效力。
综上所述,免除雇主对雇员人身损害责任的约定一般无效,而免除其他责任的约定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小许雇佣小李为其工作,双方
签订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款约定小许对小李在工作中的一切损害均不承担责任。后来小李在工作中因小许的过错导致身体受伤,同时小李的工具也损坏造成财产损失。小李要求小许
赔偿人身和财产损失,小许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李的人身损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立法精神,因是小许过错导致,合同中免除小许对小李人身损害责任的约定无效,小许需承担
赔偿责任,以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人身权益,维护公平原则。
2、对于小李的财产损失,若合同约定免除小许责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有效,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小许是否担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