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裁员年假补偿规定
在企业进行裁员时,对于员工未休的年假,是需要给予相应补偿的。
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
年休假实施办法》,当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单位没有安排职工休满应休的年假天数,就必须对职工进行补偿。
2.应休
未休年假天数折算
应休未休年假天数要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来折算。
具体折算方法是:
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
年休假天数,再减去当年度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不过要注意,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是不支付未休年假
工资报酬的。
3.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计算
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是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
这里面其实已经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单位额外再支付2倍日工资就行。
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是用职工本人的
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而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
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
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案情回顾:小何在某公司工作多年,今载公司进行裁员,小何不幸被裁。但小何发现自己当年度还有5天年假未休,他要求公司给予未休年假补偿。公司却认为小何剩余年假不足一整天,拒绝支付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
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按规定折算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需按照(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的方法折算。
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包含正常工作工资,即额外再支付2倍日工资。日工资按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月工资是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所以公司应按规定给予小何未休年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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