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10级
工伤继续工作,可获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7个月本人
工资。
本人工资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算;
低于60%,按60%算。
2.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有每月固定
赔偿。
3.后续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能得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10级工伤。小朱选择继续留在公司上班,公司按其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个月标准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小朱认为自己工资较高,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公司则坚持按其实际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0级工伤职工继续上班的,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所以公司和小朱需确定小朱工资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关系来确定补助金计算标准。
2、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继续上班无每月固定
赔偿金额。若之后小朱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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