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上班路上下楼梯骨折,不一定能认定为
工伤。
认定工伤要符合“三工”原则,上班路上通常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范围内。
2.
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是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上下楼梯骨折不在此列,一般不能认定。
3.若在公司内部楼梯,因工作原因上下楼梯骨折,可认定为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路上经过小区楼梯时不慎摔倒骨折。小朱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便向公司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则认为上班路上不属于工作场所,上下楼梯骨折也不属于规定的事故类型,不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拒绝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认定工伤需符合“三工”原则,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小朱是在上班路上,通常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范畴。
2、若要认定工伤,需满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一条件。小朱上下楼梯骨折不属于上述事故类型,一般无法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在公司内部楼梯,因工作原因上下楼梯骨折,才可认定为工伤。小朱是在小区楼梯受伤,不满足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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