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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超过50岁就不能认定劳动关系了吗

时间:2025.05.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78人
律师解析:
1.女性超50岁不代表不能认定劳动关系
通常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达到此年龄且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2.若超50岁女性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包括单位和个人主体合格、遵守单位规章、受单位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且劳动属于单位业务一部分,仍可认定劳动关系。
3.司法实践里,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已超过50岁,她到一家单位工作。单位认为小朱已超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应是劳务关系。但小朱觉得自己虽超50岁,却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自己接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也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双方应是劳动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女性职工达到50周岁且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本案中,小朱虽超过50岁,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满足此情形。
2、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且该劳动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可认定劳动关系。小朱情况符合这些条件,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认定她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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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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